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

对 《 关 于 对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监 督 检 查 有 关 问 题 的 请 示 》 的 复 函

工 商 企 字 〔87〕 第 326号

河 南 省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:

  你 局 《 关 于 对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监 督 检 查 有 关 问 题 的 请 示 》 (豫 工 商 字 〔 1987〕 第 266号 )收 悉 。

  在 《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企 业 法 人 登 记 管 理 条 例 》 及 其 细 则 未 公 布 之 前 , 有 关 监 督 检 查 方 面 的 工 作 , 提 出 以 下 意 见 :

  一 、 根 据 我 局 〔 86〕 工 商 165号 和 工 商 企 字 〔 1987〕 第 27号 文 件 的 规 定 , 对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违 反 我 国 有 关 法 规 的 行 为 , 各 省 、 自 治 区 、 直 辖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及 我 局 授 权 直 接 办 理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核 准 登 记 工 作 的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, 应 提 出 处 理 意 见 , 征 求 省 、 区 、 市 人 民 政 府 主 管 部 门 同 意 并 报 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批 准 后 再 具 体 处 理 。 上 述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可 委 托 下 级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参 与 对 本 管 辖 区 内 的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的 监 督 检 查 工 作 。 受 委 托 的 下 级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应 协 助 上 级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查 处 有 关 案 件 ; 未 受 托 的 下 级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如 发 现 问 题 , 应 向 上 级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报 告 , 并 配 合 进 行 调 查 、 处 理 。

  二 、 查 处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违 章 违 法 行 为 , 可 依 照 《 工 商 企 业 登 记 管 理 条 例 》 及 其 “ 施 行 细 则 ” 和 《 公 司 登 记 管 理 暂 行 规 定 》 的 有 关 规 定 办 理 。

一 九 八 七 年 十 二 月 九 日